为发展壮大我市广告产业,支持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广告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市监广〔2021〕2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襄政办发〔2021〕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促进全市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主题,以做强、做精、做专为方向,大力促进广告产业结构转型与产业融合,积极发展广告新型业态,加速推进数字化、网络化、现代化发展进程,全面促进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努力把襄阳建成汉江流域广告创意设计、企业培育、媒介策划、人才培养中心,全面提升广告产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效能,为襄阳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实现更大作为。
二、发展目标
(一)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市广告经营单位、业务收入、从业人员数量、广告业务收入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等关键性指标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新发展广告业务年收入1千万元(含)至3千万元(不含)的广告经营单位12家、3千万元(含)至5千万元(不含)的3家、5千万元(含)以上的3家。广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明显提升。
(二)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告产业链条更加完整、业态更加丰富,广告产业品牌化、数字化程度提高,创意设计、广告技术、数据服务、整合营销等相关本土企业发展壮大,获得国际国内广
告大奖作品数量持续增长。
(三)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广告行业服务品牌建设能力持续增强,广告对汽车、农业、文化旅游等襄阳优势产业以及“襄阳制造”“襄阳服务”等“襄”字号自主品牌建设的专业化服务效能显著提高,带动创新创业、消费升级,持续服务保就业、促消费。充分发挥广告文化建设传播功能,公益广告事业持续发
(三)加快园区聚集发展壮大
以创建国家级广告产业园为目标,分类推进国家级、省级广告产业园,国家级广告双创基地和省级广告产业孵化基地、广告创作基地、广告人才培训基地争创工作。对列入培育对象的广告园区(基地)要纳入区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从立项、土地、财政等方面给予支持,出台明确的支持政策和措施,为广告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硬件环境。要完善园区(基地)广告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园区(基地)广告产业以及关联产业企业数量占园区(基地)入驻企业总量比例达到70%以上,广告业务收入等指标居于所在地领先地位,在全省、全国具有代表性或示范性。加快引进互联网平台型与技术型公司入驻园区(基地),以互联网广告产品为主线,推进业务上下游整合;以数字技术为手段,提升襄阳广告整体竞争力与优势,形成符合互联网发展特点与市场规律的新型产业链协作关系。支持省级广告园区(基地)向国家级园区(基地)迈进,创建国家级广告园区和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
展,广告文化内涵健康丰富。
(四)区域特色进一步凸显。中心城区保持广告产业发展的先发优势,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具有襄阳特色的文化旅游、先进制造、农产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等特色广告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小微广告企业、龙头广告公司、广告基地、广告园区梯次培育,齐头并进,产业链完备并紧密协作。广告产业园区广告业务收入等关键性指标达到全市广告业务收入总量的12%以上。
(五)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持续加大广告数字技术人才、内容创意人才和创意传播管理人才等高端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广告人才作品原创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全市新建广告人才产学研培养基地4个,公益广告基地4个,广告人才库人才数量达到125人,占全省广告人才库总量25%。广告产业发展环境更加健全,逐步形成公民知法、行业守法、部门执法的共治体系,广告市场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三、推进路径
(一)紧盯广告经营单位扩容提质
盘存量,按照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对所属辖区内从事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从事广告业务的规模以下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组成结构,找准薄弱不足,重点培育发展,盘活做大广告经营单位存量。扩增量,结合全市开展的市场主体壮大行动,将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列入其重要工作内容,优先发展。提质量,建立骨干龙头广告企业(单位)、优质高成长广告企业和后备广告企业梯级培育方阵,制定有针对性扶持措施。支持龙头广告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并购或战略联盟扩大规模,对发展前景广阔的争取创业板、主板上市。培育一批资质好、潜力大、有特色,在细分市场中能够满足多元化需求,技术先进、特色鲜明、具有自主品牌的高成长广告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方阵。引导小微广告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成为广告产业链条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指导广告企业注册商标,创建自主品牌,对设计、制作、发布等环节先进技术申请专利保护。支持广告企业参与一级、二级、三级广告企业资质认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动产业链条补链延链强链
引进广告发展新业态项目和广告行业龙头企业落户襄阳。将招商或培育不少于1家新业态广告企业或广告行业龙头企业列为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的加分项进行考核。吸引技术水平高、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的互联网广告企业入驻襄阳,重点引进国内外4A公司、国内媒体行业百强及数字企业等行业龙头企业到襄阳发展;延伸本地广告产业价值链,不断增强广告产业竞争力。突出抓好广告创意,挖掘襄阳深厚的文化资源,为广告设计提供丰富视觉元素和创意来源。不断强化技术支撑,支持广告公司、广告媒体紧跟内容生产、创意设计、制作技术、传播渠道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形成自己独有的知识产权。强力推进传统媒体转型,加快融媒体建设步伐,支持户外媒介广告转型升级;鼓励广告产业业态和模式创新。推动云计算、5G、区块链等技术在广告产品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和商业模式方面的创新应用,支持广告业与其他现代服务产业、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推进广告业跨行业、跨领域的产业融合,构建互联网、物联网下广告新生态系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招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三)加快园区聚集发展壮大
以创建国家级广告产业园为目标,分类推进国家级、省级广告产业园,国家级广告双创基地和省级广告产业孵化基地、广告创作基地、广告人才培训基地争创工作。对列入培育对象的广告园区(基地)要纳入区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从立项、土地、财政等方面给予支持,出台明确的支持政策和措施,为广告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硬件环境。要完善园区(基地)广告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园区(基地)广告产业以及关联产业企业数量占园区(基地)入驻企业总量比例达到70%以上,广告业务收入等指标居于所在地领先地位,在全省、全国具有代表性或示范性。加快引进互联网平台型与技术型公司入驻园区(基地),以互联网广告产品为主线,推进业务上下游整合;以数字技术为手段,提升襄阳广告整体竞争力与优势,形成符合互联网发展特点与市场规律的新型产业链协作关系。支持省级广告园区(基地)向国家级园区(基地)迈进,创建国家级广告园区和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
(四)加强广告人才培养强化支撑
依托在襄高校加快培养广告产业发展研究、品牌营销策划、广告创意设计、信息数字技术、媒体融合传播等多领域高端人才。鼓励院校与广告园区(基地)、协会(商会)、媒体及广告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双向需求对接通道,促进广告研究成果转化,完善人才实习实训机制。支持媒体单位、广告企业加强广告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提高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加强广告产业链条各环节多层次人才储备。开展各类形式的广告培训,提高广告经营单位遵法守法意识和合规审核能力。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广告活动赛事,加强与先进地区的交流学习、成果分享与合作。引进高端广告人才,符合条件的享受引进人才政策。扩充广告行业研究专家库,为全市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更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紧盯全市的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商品、服务领域及品牌建设,跟进发挥广告服务作用。搭建广告企业与生产企业的合作交流平台,适时组织不同形式的对接会,及时分享,强化沟通,满足重点企业高标准、多元化的广告需求。针对消费现状和消费趋势,运用广告增强消费意愿,引导合理消费,挖掘潜在的消费需求,拉动消费升级,增大消费总体空间。同时,利用襄阳交通区位优势,搞活会展经济,辐射周边区域,扩大线上线下新业态消费。整合襄阳广告资源,以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为主要阵地,配合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多渠道加大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多形式讲好襄阳品牌故事,提升襄阳品牌的美誉度与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扩大公益宣传传播正能量
认真贯彻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6部委令第84号),指导广告经营、广告发布单位及广告从业人员坚守导向底线,强化责任担当,力戒低俗媚俗庸俗,引领社会新风尚,打造广告文明高地,为新时代文化襄阳建设增光添彩。鼓励创作富含本土文化、地方特色、群众语言“接地气”的公益广告,通过“湖北省公益广告”平台网站(https://scjg.hubei.gov.cn/gygg/)或“湖北省公益广告”微信小程序推送公益广告作品。动员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各类公益广告征集、评比活动,参加全省、全国各类公益广告作品评比大赛,实现以赛促交流、以赛促发展,凝聚新时代全面建设美丽襄阳的社会正能量。探索建立公益广告专项经费和多元化公益广告经费筹措方式,在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协调下,形成政府引导指导、广告业市场主体广泛参与、扶持政策完善的公益广告可持续发展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强广告监管提升产业治理能力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及相关广告管理规定,重点对涉及广告导向、药品医疗、保健食品、教育培训、投资理财、房地产等关系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及社会稳定安全的重点广告领域开展集中整治。统筹做好各类媒体媒介广告监测工作,建立广告发布预警机制,着力构建主体明确、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监测责任体系,实现“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确保监测监管到位。加强广告信用监管,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审查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不受理广告审查申请或暂停广告发布业务。落实市场协同监管联席机制,明确广告整治分工,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提升联席协调调度力度,提高协同监管水平。健全广告行业自律规则和职业道德准则,推进广告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努力建设“主体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委、人行襄阳中心支行、市行政审批局、襄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广告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广告产业发展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各地要充分认识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推动本地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结合本地发展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广告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汇聚资源完善配套政策,把广告产业发展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部门,分年度做好广告产业发展工作,确保行动计划按进度落到实处。
(二)提供财政支持。各级财政部门安排预算资金,保障兑现如下奖励:1.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广告产业园称号的,分别一次性奖励园区运营主体200万元、100万元;2.对新获得省广告产业孵化基地、广告人才培训基地、广告创作基地称号的,分别一次性奖励基地运营主体50万元;3.对在省市场监管局、省广告协会组织的公益广告作品大赛上新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获奖单位(个人)3万元、2万元、1万元;4.对新获得中国广告协会“CNAAⅠ”“CNAAⅡ”“CNAAⅢ”证明商标使用许可的市场主体(一级、二级、三级广告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对在中国广告协会组织的中国国际广告节上获得金、银、铜奖(一等、二等、三等奖)、入围奖(优秀奖)的广告作品,分别奖励获奖单位(个人)10万元、8万元、5万元、1万元;6.对参加广告审查员、高级广告审查员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一次性给予其所在单位2800元、5800元补助;7.对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广告节、中国广告论坛,按注册费3000元/个给予支持。企业实际支出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额支持。对在中国国际广告节、中国广告论坛会议上进行主旨发言的企业奖励3万元;8.对新晋级广告业务年收入达到5千万元(含)以上、3千万元(含)至5千万元(不含)、1千万元(含)至3千万元(不含)的入库广告经营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9.将中国广告论坛争取在襄阳举办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对主办方给予相应补贴。一个申报年度内同一企业同时符合第1条、第2条、第8条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其中一项奖励措施。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级其他政策规定奖补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奖补政策。以上各项财政奖励补贴,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三)科学评估考核。针对计划实施情况建立跟踪监测和评估考核机制,推动计划如期有效落实。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实施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适时把握调整我市广告产业发展方向和措施。加强对计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对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要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各地要做好本区域的计划落实情况报告,在计划实施中期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强化评估结果应用。
本行动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襄政发〔2018〕19号)失效后至本行动计划施行之前,有关广告产业奖励措施参照本行动计划执行。
本行动计划由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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